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 关于选任院属医院副院长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9/13 10:11:55     浏览量: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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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始建于1930年,是集科研、医疗、产业、文化于一体的公益性科研医疗事业单位,系国内建立最早、学科最全、规模最大的省属大型中医药专业机构之一。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院属2所医院——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是综合学科门类齐全、中医药优势突出、专科特色明显、技术力量和科研能力雄厚、医疗设备先进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拟选任院属医院副院长2名(副处级)。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除须满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条件外,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国内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具备卫生或中医药相关知识,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管理经验。

2.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同行政职级、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薪资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医院同级同类人员相应薪酬待遇。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者请于2021年8月15日18时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czyyrs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材料真实性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材料电子版包括:

1.《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干部选任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介(2000字以内)。

3.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4.科研获奖、课题、论文、教材、著作、学术任职等学术成果材料电子扫描件。

5.对未来工作的设想(2000字以内)。

6.三级医院体检结果电子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三)综合评价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的经历、业绩、能力等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按选任名额1:1比例酝酿确定初步人选。

(四)推荐考察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组成考察组,到人选工作单位开展推荐考察工作。

(五)讨论

根据推荐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

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任职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任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院纪委全程参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选任资格。选任过程有违反选人用人相关规定的,严肃追责。

五、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任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有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本公告由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1号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人事处

邮编:610041

联系人:李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28-85223428

电子邮箱:sczyy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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