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休学和折算学分
发布日期:2015/12/31 11:18:07     浏览量:4451
       京华时报讯(记者郭莹)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进行教学及考试改革,扩大小班化教学,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此外,我国还将探索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
按照总体目标,我国2015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到2020年建立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使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意见》要求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此外,要求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
《意见》要求,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订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此外,《意见》也再次提到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并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最新动态 more

Copyright © 2014-2023 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工信部备案:蜀ICP备2022013920号 站长统计

技术支持:四川银利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