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启动5月30日截止
发布日期:2016/4/6 15:13:35     浏览量:22766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2016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将采取单位推荐与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键词:单位推荐

单位推荐项目分为“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和“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其中,“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各推荐单位原则上只能推荐1人,注重推荐科技工作一线的杰出科技工作者。

针对“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和人选。

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关键词:专家推荐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3人(含)以上,可共同推荐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

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或人选。当推荐项目或人选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项目或人选公示时将公布推荐专家姓名。

关键词:公平公正

推荐项目或人选除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推荐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三年以上,项目应用时间必须三年以上,均要求2013年5月30日前发表或应用。

为确保评审公正性,推荐单位或推荐人认为有关专家学者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要求其回避,并在推荐时书面提出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欲知更多,请点击链接:
http://www.scst.gov.cn/zhuzhan/tz/20160301/23457.html#rd?sukey=ecafc0a7cc4a741bd67bb2e9c297c77d52480502c76af9edb92b8bcbf6c13b1f98ccd54d2125579a74b5c38afcc49a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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