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动态】四川广安:19条人才新政助力产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6/4/6 12:57:35     浏览量:2825

●邀请院士专家组建决策咨询暨投资促进委员会

●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企业,可申请引才补贴

●对企业人才采取持现股、期股、技术入股等方式激励

日前,四川省广安市紧贴创新驱动发展需要,把人才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重点产业上来,研究制定了《关于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服务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在培育人才体系、促进人才流动、支持人才创业、激发人才活力、优化人才环境等方面出台了19条“含金量高”的人才新政。

广安瞄准“高精尖缺”,加快选拔、培养、引进优秀人才,着力打造高端战略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复合型干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实用技能人才组成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梯队。已聘请周其凤、厉以宁、董奇等13名院士、专家学者加入广安市决策咨询暨投资促进高端专家委员会,推动清华大学广安新能源研究院等落户,着力做大做强“院士经济”。

根据《意见》,对引进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和省专家、入选者,突破广安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或领办创办参办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人选层次发放每人50万-100万元生活资助。对海外直接引进并入选国家、省特聘专家,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生活资助。对柔性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根据企业发展和作出贡献“一事一议”给予奖励支持。对企业引进的符合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的租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人才开发费用列入企业成本。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重点企业,可凭连续3年工资单、社保缴费单申请每人2万元引才补贴。

针对人才流动难的问题,广安支持机关单位干部向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流动。对科技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建立企业与高等学校人才联合聘用机制,允许兼职兼薪。

据悉,《意见》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部署,呼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精神,针对人才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建立了覆盖人才创业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对直接服务广安重点产业发展、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科研团队,市政府根据项目情况给予资助。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创业园、孵化基地除积极申报省上补助外,给予3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引进高端科研、管理和产业化团队的企业,在办公用房、申报项目、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市内职业院校创办的经济实体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提供科技服务的收益,财政予以全额返还,不冲抵财政经费预算。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园,除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外,按不低于补助总额的50%给予配套。

《意见》明确,鼓励企业通过实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人才创新,对创新创业者给予财税减免优惠。鼓励企业将知识、技术、管理和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企业经营管理者持现股、期股、技术入股等方式激励。

高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转让或许可科技成果按70%用于有关科技人员(团队)一次性分红奖励;职务成果登记后本单位一年内未启动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团队)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有权在市内自主处置实现转化,转化收益的90%归其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自行投资研发所产生的成果在市内实施转化的,自开始盈利年度起3年内,每年提取该成果净收益的30%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团队)。

对重点产业链上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者给予奖励。研发团队将个人收益直接用于创办企业或投入受让企业所形成股权收入,在形成现金收入后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对3年内直接帮助企业实现累计新增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优秀创新人才(团队),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


根据《意见》,市级财政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团队)引进培养、支持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奖补等。支持各地建设人才公寓,用人单位可通过发放租房补贴或申请最长5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等方式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保障。设立100个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单列财拨事业编制,对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编制已满的,可占用单列财拨事业编制。并给予各类人才医疗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等方面的服务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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