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才之家”标识(LOGO)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16/4/26 10:08:58     浏览量:7423

为传播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价值理念,引导社会公众关心、理解、支持人才工作,提升四川人才工作的形象和公信力,“四川省人才之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标识(LOGO)。现将活动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9月30日。

二、活动主办单位

此次标识(LOGO)征集活动由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管理的事业单位)主办。

三、“四川省人才之家”简介

“四川省人才之家”(英文名称The Talent Center of Sichuan Province,简称TCSP)是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的服务平台,拟于2016年初试运行。

(一) 建设目标

针对高端人才在我省创新、创业、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现实及潜在需要,深度整合离散在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资源,向高端人才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天候的“万能钥匙”式综合服务,营造高端人才在川工作生活的良好环境。通过服务、对接和交流,充分激发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形成人才、项目、信息、渠道优势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发展推动力,引导帮助高端人才将智力成果在川转化,推动我省经济实现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

(二) 服务对象

立足四川,为各行各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服务。重点对象是:两院院士;国家和省专家、国家专家;长江学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主持人、国家级专业技术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国字号”专家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

(三)服务内容

创新创业。整合我省促进创新创业政策和资源,为高端人才来川创新创业提供政策、科技、人才、信息、市场、融资等全链条、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招才引智。协助开展海内外招才引智活动和我省与名校名企名院的战略合作,大力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和创业项目落户四川。

政策落地。落实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人才优惠政策,为高端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

展示交流。建成集高端人才、科技成果、高新项目、优惠政策、投融资和市场需求于一体的网络平台,对接创新与创业、科技与产业、成果与转化、孵化与投资等信息,实现创新要素资源共享的最大化。

四、标识设计要求

(一)参选作品应体现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 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的渴求和开放、包容的胸怀,传播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价值理念,提升我省人才工作的形象和公信力。

(二)参选作品应具有艺术性和时代感,要构思明确、结构清晰、庄严大方、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

(三)参选作品的效果图应为彩色版。

(四)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五)参选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六)参选作品需存储为JPG或PN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长和宽不小于1200像素。色彩模式为RGB色。

五、投稿需知

(一)投稿人需提交三项材料:一是填写好的“四川省人才之家”标识(LOGO)征集设计人员信息表(附表);二是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应包括主体图案与“四川省人才之家”、“The Talent Center of Sichuan Province”组成的效果图;三是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即设计说明书。如缺少上述必要材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

(二)投稿人可以提交多份参选作品,作品名称应以“作者姓名-作品号”形式标注。

(三)投稿人可使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

1.稿件邮寄A4高分辨率彩色作品打印稿和光盘。打印稿推荐使用A4铜板纸,不须装裱;光盘中须包含上述三项材料;信封上注明“标识征集”字样。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四川省委组织部高端人才服务中心;邮政编码:610012。

2.电子邮件发送至logoSCRCZJ@163.com,在邮件标题注明“标识征集”字样。

(四)提交参选作品时,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提交至活动主办单位的参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五)参选作品和设计说明书上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六)所有参选作品应在2015年9月30日24时之前提交。主办方将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后的任何参选作品。

(七)主办单位对延期送达,以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参选作品的评选

(一)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与有关专家组共同完成,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评选作品公布

主办单位将向社会公众公布获奖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获奖作品等信息。

七、标识设计奖项

一等奖(1名):设计费3000元

二等奖(2名):设计费1000元

三等奖(5名):设计费600元

中选者或中选机构可志愿成为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宣传合作伙伴。

八、其他说明

(一)投稿人不需向主办单位交纳任何费用。

(二)投稿人保证参选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因上述行为而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及连带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获奖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归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所有。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投稿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获奖作品。

(四)获奖人员须向主办单位提交可供编辑的矢量图电子文档等资料(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协助主办单位完成作品修改等工作。

(五)如遇特殊原因,主办单位有权调整征集活动的日程安排。

(六)投稿人投稿即表示同意上述事项。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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