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1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日期:2016/6/16 18:28:04     浏览量:7131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主页:www.swun.edu.cn或www.swun.cn。

二、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范围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55岁以下)、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简称“外专”)(50岁以下)、创业项目(简称“千人创业人才”)(50岁以下)、青年项目(简称“青年”)(40岁以下)。

(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包括杰出人才(58岁以下)、领军人才(55岁以下)和青年拔尖人才(45岁以下)等。

(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5岁以下)、青年学者(简称“青年长江”)(50岁以下)。

(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0岁以下)。

(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优秀创新团队负责人(50岁以下)。

(七)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名;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50岁以下)。

(八)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第1名)(50岁以下)。

(九)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0岁以下)。

(十)省学术技术带头人(50岁以下)。

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中业绩条件特别突出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后,接受报名联系。

2.学校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洽谈待遇及工作条件等。

3.学校确定最终人选,并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对拟引进人员报国家民委审批。

5.签订聘任合同。

五、联系方式

相关咨询及资料传递请与西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联系。

联系电话:028-85522070

85522064

电子邮箱:zzrsb@swun.cn

附件:西南民族大学201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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