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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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介绍
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位于成渝城市群、天府新区和成渝经济区发展区域内,属成都半小时经济圈,拥有西部配套齐全、功能完整的综合性交通枢纽,通过京昆高速、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50公里直达双流机场、60公里直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兼有蓉欧快铁、川藏铁路、成蒲快铁和重庆港、泸州港便利交通。总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精密机械及智能制造装备、智能五金(含电动工具、智能锁具、智能厨电、高端炊餐具、智能卫浴产品)和生物医药等产业。
2014年,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获得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和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授牌;2015年,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作为中德(四川成都)产业创新平台中“一区三园”中的“一园”即中小企业集聚园,园区已上升到国家、省市共同推进层面。2016年,工信部正式批复同意设立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原“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园”升级为“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并作为“西部唯一”被纳入全国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布局。
目前,已建成德系标准化厂房约11万平方米,欧式园林景观4万平方米,市民公园150亩,综合服务中心1.5万平方米,运动基地60亩,园区政务及“吃、住、行、购、娱、康”配套完善。已成功入驻了博世包装、博世电动工具和博世包装技术(亚太)研发中心等德资及配套企业48家,初步形成了德资企业聚集发展态势,先后获批四川省特色产业基地(五金与包装)、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相关人才政策
(一)安排专款,分层次设置人才奖励政策。
每年安排1000万元,建立“人才专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结余滚存,用于兑现“人才津贴”和奖励。给予个人最高30万元的奖励,企业各层次人才奖励:5年内每人每月,博士研究生2500元—2200元的标准,硕士研究生1500元—1200元的标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200元—1500元的标准,五金产业行业高级技师1500元的标准,给予“人才津贴”。设置“人才伯乐奖”,给予引进中央、省、市人才计划入选者的第三方5万-20万元的奖励。
(二)科技创新有奖励
1.对新组建市级及以上科技创业苗圃(创新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专业楼宇)、科技企业加速器(中试基地)、科技产业化基地等创新载体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的扶持。
2.对新获批国家、省、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研发机构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3万元人民币的扶持;对新组建博士(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实习基地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人民币、1万元人民币的扶持。
3.新设立独立研发机构的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的扶持。
4.新获得国家、省、市战略性新兴产品支持项目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人民币、3万元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的扶持。
5.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人民币的扶持;对新获国家、省、市认定的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人民币、3万元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的扶持。
6.对新获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的企业,按一、二、三等奖3个等次,国家级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的扶持;省级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的扶持;市级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人民币、3万元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的扶持。
7.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
8.科学技术奖:科技杰出贡献奖奖金数额为100万元;自然科学奖奖金数额为30万元;技术引进奖奖金数额为30万元;成果转化奖奖金数额为30万元;国家配套奖分别给予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奖励100万元;科技进步奖奖金数额分别为特等奖30万元、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专利奖奖金数额分别为金奖15万元、银奖10万元、优秀奖5万元。
(三)知识产权有奖励
专利奖新获奖按金奖、银奖、优秀奖3个等次,国家级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的扶持;省级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3万元人民币的扶持;市级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人民币、3万元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的扶持。
(四)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有奖励
对新获批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3万元人民币的扶持。
(五)新技术开发有奖励
1.对新列入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含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及新命名产品)计划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1万元人民币的扶持;对新列入市级自主创新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扶持。
2.对新获批国家、省、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或承担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人民币、3万元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的扶持。
(六)上缴税收有奖励
对列入全市行业“单打冠军”培育计划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扶持。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人民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扶持。
对年入库税收(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按入库税收总额的1%给予扶持。对入库税收首次达到5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的扶持;入库税收首次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扶持资金1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