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百年】世纪之交我党人才工作实现飞跃发展
发布日期:2021/7/26 11:01:20     浏览量:3506

新世纪之初,党中央首次提出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论断,人才工作在深化体制、机制、政策改革中实现了突破性发展。

面对世纪之交国内外的新形势、新任务,党中央越来越重视人才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关键性作用,大力加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人才工作,健全人才发展政策法规,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选拔、激励等制度体系,加快人才市场及其体系建设,人才工作实现飞跃发展。


第一资源,人才战略地位认识的新飞跃

1996年,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活动中,根据中央指示,在中央宣传部和中央文献研究室的指导下,人事部编写了《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学习纲要》。同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把人才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十五大报告指出:“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资源”。根据党中央部署,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召开了全国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会议,提出了我国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和保障措施。

2000年7月,在筹备召开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过程中,中央进一步强调,人才问题是新世纪我国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知识经济的实质是人才经济。会上则着重强调,把大力发展教育、培训、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提出来,是从国家民族发展的全局考虑的。要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把加快培养和吸引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放在党的工作的战略地位。

按照五中全会的要求,国家在“十五”规划中设立了“人才工作”专章,单独制定了全国“十五”人才发展规划。为此,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等部门研究制定了《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在2002年3月讨论《纲要》初稿时,再次强调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更高目标要求,并写进了《纲要》之中,开始把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摆上了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地位,成为党和国家新时期一项重大而深远的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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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在中共中央召开的部分国防科技专家和社会科学专家座谈会上,第一次提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重要思想。突出强调,加速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做好人才工作,首先要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思想的提出,是党中央深刻分析与准确把握世纪之交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对人才工作提出新要求的必然结果,是全面审视与准确把握国际竞争态势,尤其是这种竞争日益表现为人才竞争的布局谋篇。“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思想的提出与发展,既是对改革开放初期“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论的新突破,更是对人才地位与作用认识的新飞跃。

在“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思想指导下,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逐步列入党和国家及其组织人事等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


深化体制改革,人才走上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主战场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7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研发人才、设计人才、技术推广人才、科技攻关人才、专利成果发明及转化人才等,大都在计划经济下的事业体制内,人才到科技、经济及企业主体一线发挥智慧才干,并获得相应报酬存在着严重的体制性障碍。

1990—2002年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部署和要求,党和国家先后深入进行了科技体制、教育体制、文化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研发体制、设计体制、技术推广体制以及党政群机关附属事业体制、中省垂直管理体制等方面的体制改革。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放活科技人才

1995—2002年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先后制发了有关科研、技术开发推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转变管理体制、促进科技人才流动等一系列《实施方案》《若干政策》。

在“稳住一头”即稳定、加强重点科研和基础理论技术研究及其人才队伍的基础上,做到“放开一片”,即放开搞活科技咨询、技术开发、科研攻关、信息服务、产品设计、成果转让、培训指导等机构及其人才。

这些机构及其人才,一方面可以实行企业化管理,给单位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分配等自主权;同时给所属人才双向选择、充分发挥作用以及智力流动自主权。另一方面由事业体制转为企业体制,让这些机构变为科技企业直接进入科技进步、经济建设主战场,实现经营机制转变。至2002年末,全国已有数十万家科技研发服务机构转为科技企业,数千万科技人才进入科技、经济建设一线建功立业。

同时,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搞活省、市、县、乡镇的农业技术人才,鼓励和支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尤其是农业、林业、果业、水产、畜牧、种植、养殖及其农技推广等部门、单位的科技人员,走出“围墙”到田间地头、村镇厂企签订农业科技承包事项。至2002年末,与农业、农村、农民生产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和深度融合,已成为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及科技人员贡献其聪明才智的活力体现。

加强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校企人才合作与成果转化

在教育体制改革,尤其是中高职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党和国家及教育、人事等部门从放活教育科技人才、加快校企人才合作入手,从以下三个方面突破:

一是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各高校及高中职院校在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以为社会及企业举办多种形式的人才进修班、学历补习班、订单人才培训班;可以举办人才自费走读,不包分配的分校;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培养企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的专科、本科生和研究生等。

二是扩大学校人事管理自主权。各高校及高中职院校可以根据学校及学科设置与发展、校企人才合作等急需,自主招聘合适胜任的人才,特别是教学、科研等高端人才或新设学科人才。

三是扩大学校经费管理和分配自主权。各高校及高中职院校可以根据重点学科、科研项目以及校企人才合作、成果转化等急需,侧重分配经费资源,在急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上给予更大的投入。

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把高校及高中职院校与国家及地方的工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和企业的产品研发、科技攻关、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高校及高中职院校人才服务、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突破,有力促进了校企人才合作和教、研、产人才一体化。

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激发医疗人才活力

党和国家及相关部门自1990年至2002年间,先后印发一系列关于改革医疗卫生体制的文件。这些文件既包括国家层面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包括农村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其主要目的是,破除传统医疗卫生体制性障碍,激发医疗卫生人才的创造活力;通过行政、经济、市场等相结合的方式与手段,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科研和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开发培养、招聘引进、选拔使用、激励考评的制度体系,促进医学科研和医疗卫生技术人才作用的发挥,特别是解决医疗卫生科研成果转化、高新技术推广和农村乡镇基层缺乏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问题。

与上述体制改革的同时,党和国家及相关部门也进行了文化、体育及党政群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等。这些体制改革,对解放科、教、文、卫、体及机关后勤、国有企业等人才,激发其创造活力,推动其走上经济、科技主战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完善制度体系,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面对世纪之交以及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新任务,党和国家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度在改革开放初期始建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完善,初步形成了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度体系。

创新院士选拔制度

改革开放初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就开始建立院士制度。国务院于1993年10月召开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同年11月,中国科学院首批新增院士9名,其院士总数达到545人。

同时,成立中国工程院。1994年6月,中国工程院举行第一次院士选举大会,产生首批院士96名;1995年,中国工程院新增院士216名,其院士总数达到312人。

自1997年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同步每两年进行一次增选工作。至2002年末,我国的两院院士总数达到12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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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为院士创造了良好的科研、工作生活条件和社会环境。另外,一些省、直辖市、自治区还规定,在该地工作的院士享受副省级干部待遇;给予科研项目资金资助;为其配备科研助手、专用车辆;创建重点实验室等。也有一些地区还为院士修建公寓,解决院士科研、工作、生活后顾之忧等问题,让院士聚精会神搞科研。

院士制度的建立并不断完善,激发更多国内外顶尖人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献才智、作贡献。

继续推进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制度

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工作是自1984年开始,目的是解决在国内外有名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家的生活待遇,包括工资、级别、住房、夫妻两地分居和医疗问题。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至1998年,共有5206人获此殊荣,为中青年专家的成长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生活条件。

完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制度

在改革开放初期建立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制度的基础上,1990年初,人事部按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关于优先提高一批杰出专家生活待遇的工作方案》。同年7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给全国1200余名有杰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发放了政府特殊津贴。1991年,又有9000余名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这在当时的社会各界引起了巨大震动。

至此,每年都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到了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再一次制发文件,进一步强调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并决定一直实行至2010年,每年选拔3000人左右,每人一次性发放特贴10000元。

至2002年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共计选拔11批,全国有13.8万人享受了政府特殊津贴。这对贯彻新时期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形成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目标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尤其是高端科技人才队伍,意义重大。

建立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制度

为给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贡献创造应有的工作条件,1999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人事部、科技部首次开展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活动。

经过反复酝酿,在全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选拔出50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予以表彰。其中授予“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章的10人;记一等功的40人。受表彰人员中,有著名水稻专家袁隆平、火箭专家龙乐豪、生命科学家陈竺等。

2002年,四部委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活动,在全国各行业领域选拔50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受表彰人员中,既有院士、博士生导师,又有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既有研究型专家,又有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专家型企业家。

表彰宣传活动,有效激励了广大专业技术人才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多做贡献,做更大贡献。


加强开发培养,造就新时期急需人才

建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制度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跨世纪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此,人事部于1994年召开了全国专家工作会议,就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199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意见》。人事部等七部门于同年12月联合制发了实施方案,即《“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到20世纪末,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里,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其中上百名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影响较大的杰出青年科学家;上千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上万名在各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新世纪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国内外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印发了《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我国新时期推进“百千万”人才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方法、保障措施。

“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才,每年选拔一次,到2002年末,全国共选拔2000余名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党和国家的重视和部署下,各地区、各部门已初步形成了以学术技术带头人为领军人才的科技研发、创新团队的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促进了学术技术人才梯队的合理结构和高层次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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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化学家郑兰荪(右)1986 年结束留学生活后回国,随后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工作,1996 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001 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他的成长历程是我国人才制度发展的一段历史见证。

深化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

在总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试办博士后流动站经验的基础上,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根据国家科技、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统一规划、分批分期建立与拓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学科从开始集中在理学等基础学科,逐步扩大到工学、农学等12个学科门类的88个一级学科。1994年,人事部开始在大庆油田、宝钢等一些大型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到2002年,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共设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60个,共招收博士后研究生3500人。全国企业共设置科研工作站760余个,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生3400余人。

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的建立与发展,探索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新路子,初步形成了学科专业齐全、部门和地方分布广泛的博士后人才培养工作体系,造就了一支富有活力的博士后人才研究队伍,取得了一批有较高水平和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为加速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制

在总结改革开放初期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验的基础上,人事部于1995年11月印发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将继续教育纳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分别对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包括继续教育内容、时限、目标、政策、措施及经费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是新时期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制,增强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力,带动了相关产业的更新换代和转型升级。到2002年末,全国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超过5000万人次。仅各级人事部门举办的高级研修班,就有近30万高层次人才参加。


健全服务体系,人才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显现

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的发表以及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给我国人才市场发展指明了方向,人才市场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跃。

1993年10月,人事部在北京举办了“全国人才市场建设暨首届人才技术交流大会”。随后,人事部召开了“全国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建设工作会议”,对新时期的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新要求。

1994年,在总结我国人才市场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与发展人才市场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了我国新时期人才市场培育与发展的思路、目标、步骤。

在贯彻落实这一文件过程中,全国地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也都制发了本地区人才市场培育与发展的实施细则。期间,一些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制发了人才市场培育与发展规划和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人才市场发展规划或法规。

1994年8月,人事部与辽宁省及沈阳市人民政府联合在沈阳共同建立“中国沈阳人才市场”,之后又与多个地方政府联合建立国家级人才市场。到2002年末,人事部先后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了28家国家级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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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中国沈阳人才市场开业

另外,省、市(地)、县(区)人才市场加快发展,行业、专业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市场纷纷建立,民营、外资等人才市场崛起,初步形成了以国家级、省级、市(地)级、县(区)级人才市场为主导,行业、专业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市场为辅助,民营、外资等人才市场为补充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

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为我国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人才、人力资源就业、创业的推动与促进,做出了历史性、时代性、不可替代性的贡献。


加强国际交流,人才全球化步伐加速

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世纪之交,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人事、教育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等。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大力实施留学人员引进计划或工程,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等。为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人事部先后印发了《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人事部与地方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意见》。

开创国际交流合作新局面

党中央、国务院及组织人事等部门,进行了大量的国内外人事人才管理方面的交流活动。我国领导人先后与30余个国家签订了国际交流协议,形成了一批稳定的合作交流渠道。同时,先后与有关国家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开展了一批合作援助项目。

我国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及其人力资源开发机构的各项工作,促成APEC领导人先后通过《人力资源开发框架宣言》《人力资源开发行动纲领》等国际人才资源开发合作重要文献。

引进国外专家智力成效显著


自1990年6月—2002年间,先后印发了《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外国技术、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等。

为加强外国专家的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外国经济专家工作科学管理的意见》《关于使用外国专家证的通知》《关于加强外国专家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为表彰外国专家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做出的突出贡献,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外国专家局先后印发了《对外国专家奖励办法》《关于设立“友谊奖”的暂行规定》。自1991年起,中国政府每年对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进行表彰。至2002年末,共有近千名各类外国专家荣获中国政府“友谊奖”,受到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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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友谊奖”奖牌

国外专家智力对我国的工业、农业、高新技术、教育、医疗、体育等各个领域的科技进步、经济效益提升,均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来源:大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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