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博士后进站出站办事指南来啦,快来了解
发布日期:2022/2/7 17:10:31     浏览量:2928

四川博士后进站办事指南

一起来看看!

服务单位: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服务对象:各设站单位及拟进站人员

事项子类型:申报类

咨询电话:028-86741860

监督投诉电话:028-81471659

办理形式:网上预审

办事者到办事大厅现场次数:1次

服务内容:审核博士后进站申请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办理地点: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北院办公区(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 

办理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即未到36岁);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3.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如特殊人员进站,参考中国博士后网站办事须知);

5.上述各项为申请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博士后进站还需满足设站单位规定的博士后招收要求。

申请材料

1.《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2.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

3.《博士学位证书》

①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可先提供学校或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非答辩通过证明或答辩决议)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需将博士毕业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

②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也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进站时可暂不提供,进站6个月内需将认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认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

4.定向、委培和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需在《进站审核表》中由在职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提供相应证明;

5.辞职(调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6.所在地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及设站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三类人员”【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现役军人)、超龄人员(超过35周岁)和本单位同一一级学科人员】和获得博士学位超过3年的人员等其他特殊进站情况详见中国博士后网办事须知。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

www.chinapostdoctor.org.cn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打印进站所需材料;

2.向设站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设站单位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通过设站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及纸质申请材料审核后(联合招收博士后需由工作站和流动站依次审核),设站单位将《暂行初审意见汇总表》等材料报送至省专家服务中心;

4.省专家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设站单位按程序办结进站手续。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改进博土后进出站有关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21号)

博士后进站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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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博士后出站办事指南

一起来了解!

服务单位: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服务对象:各设站单位及拟出站人员 

事项子类型:申报类

咨询电话:028-86741860  

监督投诉电话:028-81471659

办理形式:网上预审

办事者到办事大厅现场次数:1次  

服务内容:审核博士后出站申请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办理地点: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北院办公区(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    

办理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期满。具体时间为博士后人员与设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在站时间一般为2—4年,总在站时间(含多次进站)不得超过6年;

2.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通过设站单位出站考核,设站单位同意出站。

申请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2019新版); 

2.出站后选择留设站单位工作或流动到新单位工作的,提交接收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同意录用证明等过程性材料;

①如接收单位为企业,同时需提供自出站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②如接收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同时需出具接收单位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立户证明。    

3.出站后直接进二站人员需提交二站接收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同意进站的意见;

※说明:博士后出站户口迁移须按照网上办公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件,进二站人员一站出站时不办理户口迁出,在办理二站进站时再将户口从一站设站单位迁入二站设站单位。

4.在站期间复员或退伍的军人,出站后选择留设站单位工作或流动到新单位工作的,除按照材料“2”提供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复员证》、《退伍证》或军队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复员(退伍)证明或复员(退伍)批函;

5.上述材料为博士后管理部门备案材料,其他学术类材料应按设站单位要求提交至设站单位。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

www.chinapostdoctor.org.cn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

2.申请人向设站单位提交纸质出站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3.通过设站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及纸质申请材料审核后(联合招收博士后需由工作站和流动站依次审核),设站单位将《暂行初审意见汇总表》等材料报送至省专家服务中心;

4.省专家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设站单位按程序办结出站手续。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改进博土后进出站有关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21号)

博士后出站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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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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