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以下简称《指南》)。
相比往年,《指南》在内容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
(一)在资助结构方面
面上资助不再分设一等、二等资助,资助标准统一调整为自然科学资助标准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5万元。近年来,面上资助一等资助获得者占比非常低,不足以形成梯次配置结构;而且二等资助获得者在总申请人数中占比也不高,本身就是好中选优。为保证博士后基金的资助效益,充分发挥基金激励作用,2023年面上资助作出上述调整。
(二)在申报周期方面
将申请人申报周期从2个月调整为1个月。缩短基金申报周期是广大博士后申请人比较集中一致的建议。结合日常工作统计分析,在以往申报阶段,第一个月申请人数占比10%,第二个月占比90%。因此,为配合基金申请人科研工作,提高基金资助工作效率,做出上述调整。
(三)在科研诚信方面
在申请条件中明确申请人科研诚信要求,强调设站单位对科研诚信相关内容核查的职责。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多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相关要求,在基金资助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落实申请人、设站单位、基金会三方责任。
一起来看看!
(来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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