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绵阳市第八批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2/8 11:27:43     浏览量:1213

为深入实施科技立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柔性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和高层次专家向我市重点产业集聚,推动我市科技创新,根据《绵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暂行)》,现就做好绵阳市第八批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大力实施科技立市战略、产业强市战略、人才兴市战略,实施“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柔性引进两院院士和高层次专家等人才资源,通过在我市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建设一批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新产品研发、人才培养,为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助推我市加快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先行区,更好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其中,依托两院院士建立的工作站为“院士工作站”,依托高层次专家建立的工作站为“专家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过政府引导,以产业发展为目标,以项目运行为载体,为建站单位及所在地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工作站采取企业化运作方式,面向区域、行业开展科技服务。

(二)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与行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急需解决的“卡脖子”等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难题、重点产品研发,组织院士或高层次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

(三)引进院士或高层次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科技成果,并在建站单位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与院士或高层次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人才培训机制,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服务。

(五)依托院士(专家)工作站,大力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及项目。

(六)促进院士、专家所在单位(团队)与建站单位建立长期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建立产学研创新联盟。

(七)积极参与“院士上讲台”活动,促进技术、学术交流。

二、申报条件

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依托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事业单位和各类园区建立。建站基本条件是:

(一)在绵阳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在当地及本行业竞争力强、发展态势好,且对建站工作重视度高、支持力度大。

(二)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有较完善的技术支撑条件和服务体系,为院士或高层次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有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保障。

(三)具备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研发能力较强的研发团队。进站从事研发人员应达10人及以上。以企业为建站主体的年度科研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3%。

(四)与1名及以上相关领域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组建院士工作站,建站协议剩余有效期不少于3年,院士(团队)在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与1名及以上相关领域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签约组建专家工作站,建站协议剩余有效期不少于3年,专家(团队)在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所指“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类荣誉称号、科技奖励或作为主持人承担过市级以上重大项目。

(五)与院士或专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约定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或产品研发等项目合作协议(剩余有效期不少于3年),同时对涉及知识产权归属、收益分配、商业保密等事项签订有协议和责任书。引进院士或高层次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原则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双方合作领域属于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或各地重点发展和扶持的支柱产业、主导产业。

(六)能发挥引进院士或高层次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优势,积极参与“院士上讲台”等活动,促进技术、学术交流;运用“科创中国”“天府科技云”等科技服务平台,推动科技资源共享,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建有企事业科协并定期开展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且已建成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研发载体的企事业单位,或省级及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具有30人以上规模的省备案瞪羚企业等可优先建站。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写《绵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书》,按行政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组织部(人才办)、科协或园区党群部、科技部门、市级主管单位初审推荐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央、省在绵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形式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视情况开展实地核实,并提出形式审查意见。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三)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议名单。

(四)批准认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建议名单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产生拟认定市级工作站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为“绵阳市院士工作站”或“绵阳市专家工作站”,并授牌。

四、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到2023年2月10日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地组织部门牵头,科协(或科技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请各地、各部门广泛发动、严格标准条件,做好本区域、本系统的申报推荐工作。立足高端前沿和长效合作,把与地方优势产业和科技发展需要结合紧密、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有深入实质性合作、合作项目对助推企业产业做大做强做优成效显著、对引进和培养人才作用明显、或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科技示范和推广作用突出的建站单位推荐上来。

(二)各地、各部门在做好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推荐的同时,要广泛搭建各类平台载体,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政策机制,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队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服务现代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三)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推荐质量高。不符合建站基本条件、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四)申报材料应不涉及国家秘密,涉密资料要进行脱密处理。本着“人才少跑路”原则,请先将申报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初核合格后,再报送纸质版。纸质版请加盖公章后,一式5份,报送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席会议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勇 聂菀宜

联系方式:0816-2307619

电子邮箱:myskxxqb@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北路12号园艺山集中办公区9号楼A区502室

邮编:621000

 

附件:绵阳市第八批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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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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