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24年人才补贴开始申报
发布日期:2024/10/25 0:00:06     浏览量:958

广安市2024年人才补贴开始申报啦!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补贴标准有多少?如何申请?

一、申报时间

2024年8月31日前

二、项目名称

(一)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1.申报对象

自2023年5月29日以来新落户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与广安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

2.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补贴时间为3年。

3.申报材料

(1)《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含电子档);

(2)身份证及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所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购房补贴

1.申报对象

自2023年5月29日以来新落户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与广安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在广安市购买了首套商品住房。

2.补贴标准

每人1万元

3.申报材料

(1)《企业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含电子档);

(2)身份证及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所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网签备案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首套商品房证明材料。

(三)企业引才补贴

1.申报对象

总部在广安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外设立了“研发飞地”。自2023年5月29日以来,“研发飞地”新引进的海内外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以上层次优秀人才,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满1年以上。

2.补贴标准

按每人3万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单个企业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引才补贴申请表》(含电子档);

(2)企业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引进人才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用人单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企业在外设立“研发飞地”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企业科研奖励

1.申报对象

在广安市落户的企业,自2023年5月29日以来,年授权发明专利达到5件及以上。

2.补贴标准

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3.申报材料

(1)《企业科研奖励申请表》(含电子档);

(2)企业新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技能人才购房补贴

1.申报对象

自2023年5月29日以来,企业引进的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工作满1年且与企业签订了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广安市购买了首套商品住房。

2.补贴标准

特级技师每人5万元、高级技师每人2.5万元、技师每人1万元。

3.申报材料

(1)《企业新引进技能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含电子档);

(2)身份证、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网签备案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首套商品房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由个人或企业自主进行申报,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具“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相关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本可前往小平故里先锋网站http://www.gadj.gov.cn/人才工作栏下载。

(二)资格初审。

申报工作坚持“从优不重复”和“属地管理”原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的申报资料由属地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购房补贴、技能人才购房补贴的申报资料由房屋产权属地住建部门进行初审;企业引才补贴的申报资料由属地科技部门进行初审;企业科研奖励的申报资料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初审。

申报资料提交不完整的,审核部门可要求申报单位补充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应自收到反馈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的,由审核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至申报单位联系人,申报人如有异议,应自收到反馈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审核部门提出意见,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

(三)资格复审。

各初审单位于2024年9月6日前按要求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办)或园区党群工作部复审,并确定拟奖励补贴对象。

(四)公示。

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公示奖补对象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发放奖补资金至奖补对象账户。企业科研奖励由市财政统筹拨付,购房补贴由房屋产权属地财政统筹解决,其他项目奖补资金由用人单位属地财政统筹安排。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宣传,如实申报。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人才政策宣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应报尽报”,各项申报材料要真实可信。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如实申报,凡发现存在学历学位造假、违纪违法、严重失德失信等问题的,终止申报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

1. 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2. 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职业操守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或存在违背公序良俗情形;

3. 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 其他文件规定不能享受补贴政策的情形。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广安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以电话通知或“小平故里先锋”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了解详情请点击“原文”。


(来源:广安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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