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外省市举办高校人才招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5 20:26:27     浏览量:3483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赴外省市举办高校人才招聘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组织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省校战略合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助力我省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拟于今年底前赴外省市举办高校人才招聘活动,面向国内一流高校引进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来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初定于11月底或12月初,赴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等地一流高校开展人才招聘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二、征集人才需求信息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产业和人才需求实际,突出重点,组织一批有知名度、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参加相关招聘活动。征集到的参加单位在薪资待遇等方面要有竞争力和吸引力,贴近名校毕业生求职实际。

三、招聘会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由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才交流中心统筹安排。活动期间成立省直分团和市州分团,省直分团主要包括省直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由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才交流中心牵头组织;各市(州)分别设立分团,负责当地参会单位的具体组织及其他有关工作。

四、人才需求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行业归口和隶属关系,及时收集人才需求信息。其中,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报所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省属重点民营企业、在川金融机构,分别报省国资委、省委统战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汇总;在川部委属和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报教育厅、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汇总;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科院成都分院、二重集团公司、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直接报送省人才交流中心。请各单位于11月23日前,将汇总信息统一报送省人才交流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10号),本次统一组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用人单位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实行直接考核招聘特殊政策。

(二)所有招聘信息将提前在四川人才工作网(www.scrc gz.com)和四川省人才网(www.scrc168.com )上发布。

(三)本次活动除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发布招聘广告、印制需求信息宣传资料、工作证、人才交流情况统计表外,其他自用的人才引进登记表、宣传资料等请各招聘单位自行印制。

(四)各参展分团需统一设计参会单位的招聘海报,做到版面美观大方,内容简明清晰。要求规格统一(海报样式:竖式张贴,宽90cm×高120cm,每个单位海报数量不超过2张),并将原图JPG格式文件报送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制作。

(五)活动整体宣传费用、租用场地及设展摊位费,由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承担。

(六)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的住宿、往返交通等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自理,参会人员住宿统一安排。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彭维锋,电话:028-86139021、028-86133509,18080988303

电子邮箱:scrc_hr@126.com。


附件:1.人才需求信息表

   2.人才需求信息汇总表

   3. 市(州)分团报名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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