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动态】 “成都人才计划”再升级 国际顶尖人才最高可获300万资助
发布日期:2016/11/24 11:35:54 浏览量:3272
为进一步增强成都引才政策的吸引力和“含金量”,成都正在拟定一份新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办法,通过大幅提升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资助标准等多项举措,使成都成为高层次人才聚集高地。
(数据源自《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
新一轮技术革命正使各地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方面的竞争更趋白热化。2011年至今,成都先后制定了3个办法、4个项目,以增强其在人才吸引方面的引力。新修订的《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计划将上述政策汇总至一个文件,统称为“成都人才计划”,从而提升成都引才品牌知名度。此外,相关方面表示,新修订的《办法》还充分借鉴了杭州、深圳等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并多方征求意见,“开辟专门通道、实行特殊政策”等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在其中均有呈现。和业已出台的各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相比,修订后的《办法》突出了四大内容——
一是鼓励高层次人才在产业发展一线创新创业,“成都人才计划”的引才平台明确限定于企业或产业园区,引进对象必须在蓉创办企业或在企业创新。
二是突出分类分层资助。按照国际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和地方高级人才(C类)三个层次,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扶持。以A类人才为例,《办法》提出,对于引进的参与长期项目的诺贝尔奖、图灵奖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每人将给予300万元资助。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除长期项目100万元资助标准提升为300万元、200万元和120万元三个层次外,短期和青年项目的资助标准也从50万元提升至60万元。
四是创新引才方式。增加了“伯乐奖”、礼聘方式和“席位制”。“伯乐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才;礼聘方式无需专家评审;“席位制”则是将引才权力适度下放给有信誉度的专家或用人主体,每年拿出几个名额由其引荐,不再经专家评审。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