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24/4/15 17:17:34     浏览量:497

第十二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申报工作开始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科技强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科技引领作用,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西部地区创新高地、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和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决定开展第十二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依托我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企业(园区)建立,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一)在四川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在当地及本行业竞争力强、发展态势好,且对建站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高新技术企业年均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传统产业企业年均销售额10000万元以上;或具有30人以上规模的高科技、高成长型企业。

(二)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有较完善的技术支撑条件和服务体系,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保障。

(三)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且研发人员的数量、水平和知识结构与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能进行有效对接。
原则上,进站从事研发人员10人以上,且项目合作研发3年总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四)与1名以上相关领域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推广、科技难题攻关项目,签订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协议(有效期在3年以上)和科创项目合作协议。

签约进站院士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签约进站专家参照执行。

省级“专家工作站”所指“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前三名,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

3. 国家和省部级重大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以上获得者;

4. 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中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

(五)建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的单位和国家级产业化基地或园区;以及省级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具有30人以上规模的省备案瞪羚企业等可优先建站;柔性引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优先建站。

(六)各市(州)建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1年以上(批准建站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中央在川单位及省属单位与院士(专家)签订的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实施1年以上(协议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才能申请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七)除涉密、涉军单位外,各市(州)建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须首先在天府科技云完成院士(专家)工作站旗舰店建设,中央在川单位及省属单位须首先在天府科技云完成科创工作室建设,这是申报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前置条件。

(八)为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优化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决策部署,依托天府科技云院士(专家)工作站旗舰店,运用信息共享、数字技术创新驱动,院士(专家)科创团队面向全省提供科技服务、转化科技成果、推广高新技术、承接科研项目,按市场机制实现其经济社会价值最大化;企事业单位共享全省科技人才并从中找到最需要最适合的科技人才,按市场机制便捷获得最优难题解决方案,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通过院士(专家)工作站旗舰店,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重要指示,建立以企业为主导、需求为牵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新机制,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从样品到产品、从“书架”到“货架”,形成更多现实生产力,为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蓄势争先贡献更多科技力量。

二、申报时间与认定程序

(一)申报时间。从3月28日起到2024年4月26日。

(二)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填写《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书》,按行政隶属关系报所在市(州)或省级主管单位初审后,推荐上报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央在川单位可直接申报。 

(三)形式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可视情况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专家实地核实审查,审查结果在四川省科协网站(http://www.sckx.org.cn)、天府科技云网站(https://www.tfkjy.cn)予以公示。 

(四)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重要指示,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院士(专家)工作站评审机制。申报单位及院士(专家)创新团队依托天府科技云开展精准科技服务、转化科技成果、推广高新技术、攻关科技难题等实绩贡献,实实在在为企事业单位创造经济效益的能力价值,由天府科技云自动生成客观评分,引导企事业单位及院士(专家)科创团队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有创新、有市场、有价值的新质生产力,把论文写在巴蜀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的伟大事业中,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并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
评审委员会依据申报建站单位及其院士(专家)创新团队依托天府科技云开展精准科技服务、转化科技成果、推广高新技术、攻关科技难题等实绩贡献所得分值和申报建站单位现场答辩、专家评审所得分值进行综合评定,评审产生第十二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议名单,并在四川省科协、天府科技云网站予以公示。

(五)批准认定。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联席会议批准,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发文批准为“四川省院士工作站”“四川省专家工作站”,并予以授牌。

(六)奖励资助。经批准建立的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按照《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专项资助。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标准条件,做好本区域、本系统的申报推荐工作,聚焦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聚焦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紧扣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我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立足高端前沿和长效合作,把与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结合紧密,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有深入实质性合作、合作项目对助推企事业科技创新和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做优成效显著、对引进和培养人才作用明显、在乡村振兴中科技示范推广作用突出,与全面深化天府科技云服务深度融合、开展精准科技服务作用发挥明显的工作站或建站单位推荐上来。

(二)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和推荐质量;对不符合建站基本条件、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书》及材料报送有关具体要求,可从省科协网站(http://www.sckx.org.cn)、天府科技云网站(https://www.tfkjy.cn)下载。申报材料应不涉及国家机密。

(四)申报材料须于2024年4月26日前报送至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科协),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730864225、13548088733

联系人:何亨刚、张羚韵

电子邮箱:scysgzz@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省科协二楼205室

邮编:610041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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