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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关于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2014年)
发布日期:2016/4/7 16:54:44     浏览量:38312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勇于创新创业的青年人才队伍,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构建创新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就业的良好格局,现就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3年左右努力,初步构建起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体系、平台支撑体系、扶持服务体系三大体系。把创新创业教育和职业发展指导纳入高校、中职院校、产业园区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力争实现全市高校、中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全覆盖;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递进扶持工程”,建立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2个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1个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园3个以上,构建“种子——萌芽——成长——成熟”较完善的递进扶持平台体系;完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整合社会资源,落实扶持政策,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

二、工作制度

(一)建立以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为重点的创业保障制度。高等学校要在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高等学校、中职院校要为创新创业俱乐部提供专门场地和经费保障,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引导引领。建立以人才库、项目库、企业库和金融机构库、中介组织库和导师库为支撑的创新创业俱乐部信息系统,为大学生提供信息咨询、项目推介、供需对接、项目孵化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建立各种形式的创业园、孵化园和科技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职院校试点建立新创业俱乐部。

(二)建立以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为重点的公共服务制度。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广泛建立创业沙龙、创客空间和孵化大楼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坚持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区县、单位可设活动中心的房租、宽带网络费、公共软件支出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场所。探索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创业主体参与的新型孵化模式,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

(三)健全以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重点的孵化培育制度。采取园企、校企、校地合作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突出创新创业园的产业特色,完善功能配套,增强吸纳承载能力。支持各工业园区(集中区)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进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和项目孵化。鼓励园区与高校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孵化器,促进大学生在校园内创新创业。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联动发展,实现功能互补。

(四)完善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重点的项目征集制度。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构建地方、高等学校互联互通,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征集平台。拓展发挥大赛的“创业苗圃”功能,推介优胜项目与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对接,形成“萌芽——选拔——挖掘——孵化——培育”工作链条,推动大赛项目向创办企业转化和创业园转移。

(五)健全以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制为重点的辅导培训制度。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吸纳高等学校优秀教师、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物等担任导师,开展创新创业辅导和创新创业培训。鼓励省级“”“”和市级“双千计划”入选者等高端人才在创新创业平台兼职或创办、领办、共办创新创业平台,带领大学生创新创业。各平台建设主体对作出贡献的导师,在工作量认定、职称评定、待遇报酬等方面给予激励。

三、扶持政策

(一)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支持。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自府办发〔2014〕30号),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服务,落实好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保补贴、创业指导、工商税务优惠、扶持小微企业等各项政策。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对创新创业俱乐部给予资金补助。帮助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对经评审符合市级创新创业俱乐部条件的,根据其专业属性、培育人数、孵化规模,给予5—10万元的资金补助,用于创新创业培训补贴、项目孵化和设备购置等。所需资金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对创新创业园给予资金补助。帮助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对经评审符合市级创新创业园条件的,根据其规模和发展情况,给予10—20万元的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孵化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团队及项目资助、创新创业辅导培训等。所需资金从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等相关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对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创新创业给予资金补助。结合发展农业产业园区、扶持种养殖大户等政策,对到农业产业园区和农村创业、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大学生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经县级农业部门认定并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对大学生领办家庭农场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农业设施补助,并对其购置农机具累加补贴至60%。所需资金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解决。

(五)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对市级获奖项目给予1—5万元奖励,对省级获奖项目市级再给予2万元奖励,所需资金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安排。

(六)强化金融扶持引导措施。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大学生,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积极协调引导金融机构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业担生。各区县要建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校创业大学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落到实处。

(七)降低创业开办成本和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学生创业和小微企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大学生创办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减免,经营性收费依法实行减免或缓交。对大学生在园区内的初创企业,应对其房租等费用实行减免、补贴或缓交。

(八)强化配套服务支持。建立“自贡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指导全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加强创新创业资源整合,建立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提供开放有序、功能完善、资源汇聚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将其打造成为大学生和社会青年创业链条中承上启下的“中枢神经”。整合自贡市高校毕业生信息网,开设自贡市大学生创新创业网。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综合作用,整合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园区资源,推进项目推介、政策发布和绩效评估、信息统计一体化。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四、联动机制

(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推进,建立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及时通报交流有关情况。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

(二)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开展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宣传,大力表扬宣传“创新之星”“创业先锋”等先进典型,支持二次创业、多次创业,形成敢于冒险、敢为人先和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责任分工表
 /attached/file/20160407/20160407165423_1562.pdf


 

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室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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